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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居环境委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区环保水务局、新区城建局,市环境监察支队、水源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要求,我市自2012年始全面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其中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是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为加强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指导和服务,我委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深圳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为企业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的技术参考资料。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全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应认真督促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协调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各企业事业单位可将《指南》为参考依据组织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

  附件:《深圳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指南》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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