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我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见附件),现印发实施,遇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附件:深圳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贾晓栋,电话:0755-23934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