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环境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3~104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49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0天;Ⅱ级(良)的天数为41天,比上年同期减少12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90天,占总有效天数(92天)的97.8%,比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臭氧小时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1微克/立方米,评价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8微克/立方米。
全市降水pH平均值为6.30,比上年同期下降0.27;酸雨频率为1.7%,比上年同期上升1.7个百分点,酸雨污染基本稳定。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全市34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库中,东涌水库和打马坜水库因工程施工未开展监测,其他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深圳水库、西丽水库、梅林水库、铁岗水库、石岩水库、罗田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松子坑水库、枫木浪水库、铜锣径水库、径心水库、三洲田水库、红花岭水库上库、红花岭水库下库、上洞坳水库、罗屋田水库、鹅颈水库、长岭皮水库、香车水库、公明水库、洞梓水库、窑坡水库、大坑水库、下径水库、岭澳水库、三角山水库、小漠水库、泗马岭水库等29座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为优;茜坑水库、龙口水库、雁田水库等3座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二)河流。
国考断面中赤石河小漠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和龙岗河鲤鱼坝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观澜河企坪和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省考断面中深圳河径肚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全市310条河中,195条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48条河流水质达到Ⅳ类,9条河流水质达到Ⅴ类,11条河流水质劣于Ⅴ类,其他47条河流因施工、无水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11条劣Ⅴ类河流分别为:宝安区9条,为水田支流、潭头渠、和二涌、塘尾涌、玻璃围涌、机场南排渠、三支渠、西乡大道分流渠、阿婆髻水;龙岗区2条,为同乐河、丁山河。
(三)近岸海域
近岸海域东部海域水质为优,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受到污染,活性磷酸盐达到第二类标准,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与上年同期相比,东部海域水质保持优良,西部海域水质仍为劣四类,无机氮浓度上升21.3%,活性磷酸盐浓度下降31.6%。
三、声环境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81.0%。
四、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状况良好,全市各监测点位的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正常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上下涨落,未出现异常;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结果处于正常水平。全市各主要水库及湖泊水总α、总β值处于正常水平,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全市各土壤监测点位放射性核素含量全年监测结果在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
五、环境管理
全市审批建设项目57项,报告表备案1151项,核发排污许可证593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63份,处罚金额1816.23万元,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7份,查封扣押7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