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系统包括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财政拨款补助定向事业单位)共8家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人居环境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废气排放监管、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污染减排目标;协调、指导、监督生态保护、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统筹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人居环境监测、预警预测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人居环境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委系统总编制368人,实有人数 361人;离休1人,退休6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委按照“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中心工作,积极助推绿色发展,着力提升环境质量,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保护和建设各项工作。
1、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不断完善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强化治污保洁工程平台,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2、生态环境领域改革进展顺利。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城市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和负债表,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新模式,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3、环保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强化环保服务,坚持清洁生产与鹏城减废,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推动龙岗河、坪山河等流域转型发展。
4、大气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力推进落实《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蓝天工程,推动妈湾电厂深度脱硫除尘改造和低氮燃烧器改造。实施阶段限行措施,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开展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5、新一轮治水提质行动全面启动。大力推行并完善“河长制”,推进跨界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和重点湾区污染治理。开展“雨季行动”,维护饮用水水源安全。
6、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两法衔接”,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行为。不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公开。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99,775.65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基本建设资金、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专款6,685.41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90,477.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562.80万元,其他收入3,735.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中,年初部门预算收入17,065.49万元;因市政府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年中下达财政资金收入70,362.99万元(含黄标车更新淘汰补贴收入58,887.43万元);基本建设资金收入3,048.7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00,17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1,253.93万元,包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0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8,989.75万元,占9.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8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18万元;项目支出82,264.18万元(含黄标车更新淘汰补贴支出58,887.43万元),占90.15%,主要项目支出如下: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115.99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1,207.4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科学技术专项研究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80,249.18万元,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42.6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等支出;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220.0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等支出;
(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支出1,668.6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法制建设、排污权交易管理、环境规划及区域合作、环境科研课题等支出;
(4)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2,996.19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项资金资助等支出;
(5)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支出653.4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工作、环评技术审查与指引编制、环评机构考核、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管理技术支持等支出;
(6)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58,887.43万元,主要用于黄标车更新淘汰补贴支出;
(7)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714.72万元,主要用于东深流域环境执法与监察、东深流域视频监控运行维护、东深流域排污泵站运行管理等支出;
(8)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1,150.37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鹏城减废及排污许可等支出;
(9)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305.35万元,主要用于海洋环境保护及水源保护、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区域生态综合整治、生态文明创建等支出;
(10)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3,087.1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预警系统运行维护及优化升级、水气及PM2.5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环境应急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及在线通讯、核与辐射监督及监测运行、生态安全中心站管理及运行、环境信息化管理等支出;
(11)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1,548.5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和环境安全管理、环境信访及污染监控、机动车排污监测及排气检测监管、机动车排气污染调查及社会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及专用设备运行管理等支出;
(12)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支出69.5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专项仪器购置支出;
(13)污染减排(款)清洁生产专项支出(项)支出4,363.91万元,主要用于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支出;
(14)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支出525.83万元,主要用于污染减排管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环保考核、治污保洁工程等支出;
(15)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3,615.4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安全监测系统、环境灾害应急监测系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甘坑环保研究基地、住宅产业化和宜居城市建设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49.85万元,主要用于住宅产业化工作支出。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641.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54.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9.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5.50万元,公务接待费2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9.9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委本级和7 家下属单位出国团组2个,13人次;出境(指港澳台地区)参会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参加2013香港环保卓越计划颁奖典礼暨2014香港环保卓越计划开幕典礼会,赴匈牙利、奥地利、德国调研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赴香港参加2014两地五市世界环境日嘉年华,赴香港参加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研讨会,赴美国、加拿大开展空气污染治理政策研究合作,赴挪威、西班牙参加购置城市隧道废气净化设备谈判团。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5.50万元,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全委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151辆,因2014年实行公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54万元/年。开支内容包括:
污染源执法检查,夜间施工执法,环境应急监测,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现场处理群众投诉,污染源数据监测核查及日常行政办公等业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78万元。开支内容包括:
(1)迎接上级部门关于污染物减排总量核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两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工作调研、垃圾处理项目环保专项检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研等业务指导和考核。
(2)其他省市环保部门前来调研和学习我市在环境项目管理信息化、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水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应急管理、宜居城市建设、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五、收支科目名词解释等。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财政核拨补助定向事业单位当年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业务咨询服务收入。
3.其他收入:指在“财政拨款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当年收入。如上级主管部门当年拨入专款、政府采购资金结转纳入当年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5年度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