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无障碍关怀版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数据开放数据发布繁體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资金信息 > 财政决算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3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人居环境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废气排放监管、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污染减排目标;协调、指导、监督生态保护、宜居城市建设工作,拟定住宅产业化政策;统筹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人居环境监测、预警预测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人居环境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编制情况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共设10个处,下属单位7家,行政编制74人,行政执法编95人,事业编制154人,雇员编制60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和委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单位包括: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深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财政核拨补助定向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2013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

  1

  33,821.94

  一、一般公共服务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

  31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

  32

   

  四、经营收入

  4

  3,963.91

  四、公共安全

  33

   

  五、附属单位缴款

  5

   

  五、教育

  34

   

  六、其他收入

  6

  5,640.74

  六、科学技术

  35

  63.2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7

  265.16

   

  9

   

  九、医疗卫生

  38

  141.33

   

  10

   

  十、节能环保

  39

  41,212.11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40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4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5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6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8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9

  590.87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50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1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2

  49.79

  本年收入合计

  25

  43,426.59

  本年支出合计

  54

  42,322.4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结余分配

  55

  21.83

      上年结转和结余

  27

  11,477.41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

  12,559.68

   

  28

   

   

  57

   

  合计

  29

  54,904.00

  合计

  58

  54,904.00

  

表二: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32,951.47

  7,925.97

  25,025.50

  206

  科学技术

  35.78

   

  35.78

  20604

  技术研究与开发

  35.78

   

  35.7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65.16

  265.16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55.95

  55.9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7.32

  157.32

   

  20808

  抚恤

  51.89

  51.89

   

  210

  医疗卫生

  141.33

  141.33

   

  21005

  医疗保障

  141.33

  141.33

   

  211

  节能环保

  31,868.54

  6,928.61

  24,939.93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8,401.75

  1,991.61

  6,410.14

  211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910.31

  201.77

  708.54

  21103

  污染防治

  7,203.77

  608.60

  6,595.17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427.92

   

  427.92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275.70

   

  275.70

  21111

  污染减排

  10,093.12

  3,748.55

  6,344.57

  211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4,555.97

  378.08

  4,177.8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90.87

  590.8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90.87

  590.87

   

  229

  其他支出

  49.79

   

  49.79

  22999

  其他支出

  49.79

   

  49.79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本年收入情况

  2013年度本年决算收入43,42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21.9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963.91万元(为财政核拨补助定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5,640.74万元(包含往年财政资金结转收入、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专款等)。

  二、本年支出情况

  2013年度本年决算支出42,32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5.97万元,占总支出的18.73%;项目支出30,446.39万元,占总支出的71.943%;经营支出3,950.13万元,占总支出的9.33%。

  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33,821.94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收入16,269.12万元;年中下达财政专项资金收入14,386.24万元;基本建设资金收入3,166.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2,9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5.97万元,占总支出的24.05%;项目支出25,025.50万元,占总支出的75.95%。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技术研究与开发(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支出35.7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16万元,其中:

  (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5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57.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抚恤(款)支出51.89万元,主要用于因公死亡人员抚恤金。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支出14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31,868.54万元,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支出8,401.7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人居环境规划管理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鹏城减废专项行动、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科研课题专项经费环保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等工作;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支出910.3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3)污染防治(款)支出7,203.77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固废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东深流域水源保护与监察、本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等工作;

  (4)自然生态保护(款)支出427.92万元,主要用于水源及海洋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创建及区域生态综合整治、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状况专项调查等工作;

  (5)能源节约利用(款)支出275.70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黄标车淘汰更新补贴专项经费支出;

  (6)污染减排(款)支出10,093.12万元,主要用于污染减排工作、治污保洁工程管理、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环境要素监测、排污单位监测、辐射项目许可管理、环境执法与监察、环境信访及污染监控、排污费征收及监管、环境信息管理、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等工作;

  (7)其他节能环保(款)支出4,555.97万元,主要用于住宅产业化管理、宜居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工作以及基本建设支出。

  5、住房改革(类)住房改革(款)支出590.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改革支出。

  6、其他(类)其他(款)支出49.7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支出。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财政核拨补助定向事业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业务咨询服务收入。

  3、其他收入:指在“财政拨款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专款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