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人居环境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责任,落实污染减排目标;协调、指导、监督生态保护、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统筹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人居环境监测、预警预测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人居环境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系统包括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共8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368人,老工勤单列管理9人,工勤雇员单列管理4人;实有人数 365人;离休1人,退休69人。具体如下:
1.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编制数 77人,实有人数74人;离休1人,退休2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2.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数105人和老工勤单列管理9人,实有人数110人;退休2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4辆,包括定编车辆19辆和非定编车辆15辆。
3.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数66人,实有人数66人;退休1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4. 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编制数30人和工勤雇员单列管理4人,实有人数33人;退休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5.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数40人,实有人数37人;退休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9辆。
6.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编制数 10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均为定编车辆。
7. 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2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8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8辆。
8. 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编制数 15 人,实有人数 13 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委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污染治理、风险防范和生态建设。大力推进“蓝天工程”,确保2016年PM2.5平均浓度低于32微克/立方米。深入实施治水提质行动,推进跨界河流交接断面和深圳湾水质明显改善,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显著进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环境质量由全面改善向全面达标迈进。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43,848万元,比2015年增加23,587万元,增长116%,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2,0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65万元。
2016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43,848万元,比2015年增加23,587万元,增长116%,其中,人员支出7,560万元、公用支出2,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0万元,项目支出32,880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1.因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原在市本级财政预算编报的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入单位部门预算,因此增加了2016年环境科研课题经费、2016年环保专项资金、2016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等财政专项资金及深圳市蓝天工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预算;2. 增加了201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深圳市水体达标方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检测、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质量管理、深圳市环境基础设施监测等一般性项目经费;3.增加了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预算22,94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87万元、公用支出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万元,项目支出20,375万元。
(一)人员支出1,48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78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0,375万元,具体包括:
1. 人居环境建设及监管8,1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工作、环境政策研究及环境法制建设工作、人居环境规划及科研管理工作、人居建设发展管理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污染减排管理工作、生态保护管理工作、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06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4. 预算准备金242万元, 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5.财政专项资金11,50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环境科研课题、2016年环保专项资金、2016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
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预算10,45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63万元、公用支出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万元,项目支出7,073万元。
(一)人员支出2,46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2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073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监测与信息5,8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要素监测工作、排污单位监测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60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
4. 预算准备金4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5.政府投资项目900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蓝天工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三、市环境监察支队
市环境监察支队预算2,46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95万元、公用支出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万元,项目支出711万元。
(一)人员支出1,29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5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11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执法监察6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信访及污染监控业务、排污费征收及监管业务、环境执法与监察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9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4. 预算准备金26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四、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
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预算1,69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36万元、公用支出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万元,项目支出707万元。
(一)人员支出73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07万元,具体包括:
1. 水源保护与监察6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东深流域内排污泵站运行管理、东深流域环境执法与监察业务、东深流域环境规划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2. 严控类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 预算准备金1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五、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2,69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21万元、公用支出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1,642万元。
(一)人员支出72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5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642万元,具体包括:
环境科学研究1,6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湿地运行管理。
六、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预算1,02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13万元、公用支出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762万元。
(一)人员支出2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62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保护宣传及信息化管理7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信息化管理工作、环保档案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2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
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1,47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96万元、公用支出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871万元。
(一)人员支出39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5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71万元,具体包括:
1. 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7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动车排污控制业务、社会监督员投诉监督。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6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
4. 预算准备金1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八、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
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预算1,09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9万元、公用支出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739万元。
(一)人员支出24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39万元,具体包括:
1.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6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评技术审查及指引编制、环评市场管理、环评管理技术支持。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2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4. 预算准备金1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5. 其他项目101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居环境审查中心办公场地搬迁。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共计9,891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8,996万元和2016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895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包括委本级和7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0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36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核、检查和其他省市环保部门前来调研和学习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304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2016年我委系统共有车辆91辆,主要包括一般公务活动用车、执法用车、特种车等。车辆主要用于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治污保洁工程重点项目现场督查、环境监察执法与信访投诉处理、水源保护区监察执法、机动车排污监察、环境监测采样、环境应急监测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共8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6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共8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7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收入预算表
附件3:支出预算表
附件4: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5: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6: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7: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8:绩效管理项目表
附件9: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