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环规〔2020〕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申报指南发布、申报受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等环节,现下达2022年第四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充扶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扶持计划项目合计1个,安排资助资金总额10万元,详见附件。
二、请各项目单位接到通知10日内联系我局办理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第四批补充资助项目计划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7日
(联系人:陈洁蓉,电话:0755-2391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