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府办[2018]16号)等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局专项资金的整合,努力形成“一部门一资金”,进一步优化环境科研资金管理流程、促进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我处组织开展了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2019年7月11日修订后的《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挂网,详见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专项资金整合尚未完成之前的缓冲期内,环保专项资金旧的申报指南一直有效,待新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会按照要求发布新的指南文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