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环规〔2020〕1号)及市政府相关批示等文件要求,经申报指南(通知)发布、申报受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等环节,现下达2021年第四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项目合计9个,安排资助资金总额1704.51万元,本年度实际拨付1704.51万元,详见附件。
二、请各项目单位接到通知10日内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局办理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第四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