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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深圳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报告》(深审行报〔2022〕24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分析审计问题,研究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国库集中支付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直属单位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涉及一项支付单摘要信息录入不完整的问题,经核查,发现单位内部审批及核算相关单据均有完整支付摘要,仅在2021年3月份导入国库支付信息时,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支付摘要不完整,其他月份各项支付信息要素均完整显示。执法支队在收到审计整改要求后,立即组织整改,组织所有财务人员,重新学习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范文件,规范财务系统操作流程,严把录入关和审核关,要求所有财务人员严格按管理制度进行财务审核,保证每一个岗位认真完成相关录入及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正确录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信息,彻底根治发现的审计问题。

  二、关于结余及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提出我局2021年末存在未上缴财政结余资金141.93万元,经核查,该笔资金主要是由利息收入、非税收入(法院转来强制执行环保执法罚款)以及市科技创新委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结转资金等组成,其中利息收入3.32万元,非税收入(法院转来强制执行环保执法罚款)5.07万元,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结转资金133.54万元。

  针对该审计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局各单自查结余资金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在审计期间已完成应缴结余资金上缴工作。后续,我局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各单位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及时清理各项结余资金,按相关要求上缴财政。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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