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4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洋、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8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20%,其它水质指标达到Ⅴ类;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和观澜河企坪断面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10%,其它水质指标持续改善。
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断面2018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中的标准评价,即深圳河河口断面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余指标达Ⅴ类。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河流 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目标 | 水质类别 | 水质 状况 |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 备注 |
观澜河 | 企坪 | Ⅲ | Ⅴ | 达标 | — | 溶解氧(125.83) 化学需氧量(19.28) 氨氮(-87.96) 总磷(-52.62) |
1.19 | -66.8 |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3.19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1.67mg/L,氨氮低6.01 mg/L,总磷低于0.77mg/L。 |
龙岗河 | 吓陂 | Ⅲ | 劣Ⅴ | 未达标 | 氨氮/0.01 | 溶解氧(-5.81) 化学需氧量(47.58) 氨氮(76.13) 总磷(-43.98) |
1.55 | -2.5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2.12mg/L,总磷低于0.49mg/L,其他指标达Ⅲ类。 |
龙岗河 | 西湖村 | Ⅲ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0.33) 化学需氧量(80.00) 氨氮(-13.23) 总磷(-37.56) |
1.63 | -16.8 |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5.54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7.17mg/L,氨氮低于5.355mg/L,总磷低于0.67mg/L。 |
坪山河 | 上垟 | Ⅲ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108.97) 化学需氧量(-15.66) 氨氮(-39.80) 总磷(-3.02) |
2.01 | -27.0 |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4.58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2.58mg/L,氨氮低于3.14mg/L,总磷低于0.48mg/L。 |
深圳河 | 河口 | Ⅴ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29.79) 化学需氧量(7.96) 氨氮(-48.87) 总磷(-36.96) |
2.06 | -37.9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
茅洲河 | 洋涌大桥 | Ⅳ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90.42) 化学需氧量(-42.98) 氨氮(-68.17) 总磷(-84.64) |
2.32 | -75.7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6.46mg/L、总磷低于1.3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
茅洲河 | 共和村(左) | Ⅳ | 劣Ⅴ | 未达标 | 溶解氧/1.71 氨氮/0.10 |
溶解氧(-74.34) 化学需氧量(-41.76) 氨氮(-43.59) 总磷(-50.03) |
6.36 | -46.3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
茅洲河 | 共和村(右) | Ⅳ | 劣Ⅴ | 未达标 | 溶解氧/1.83 氨氮/0.19 |
溶解氧(-90.56) 化学需氧量(-37.63) 氨氮(-38.99) 总磷(-47.32) |
6.84 | -42.5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
注:
1、为便于相互核对,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重点河流评价方法,即将年度整治目标转化为相关指标的浓度限值进行评价。
2、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3、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