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2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洋、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
四、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8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20%,其它水质指标达到Ⅴ类;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和观澜河企坪断面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10%,其它水质指标持续改善。
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断面2018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中的标准评价,即深圳河河口断面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余指标达Ⅴ类。
五、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六、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河流 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目标 |
水质类别 |
水质 状况 |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
备注 |
观澜河 |
企坪 |
Ⅲ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28.07) 化学需氧量(-12.50) 氨氮(-50.95) 总磷(-13.74) |
1.90 |
-34 |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3.19 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1.67 mg/L,氨氮低于6.01 mg/L,总磷低于0.77 mg/L。 |
龙岗河 |
吓陂 |
Ⅲ |
Ⅳ |
达标 |
— |
溶解氧(13.46) 化学需氧量(-66.41) 氨氮(96.72) 总磷(-26.65) |
0.72 |
-27.1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2.12mg/L,总磷低于0.49mg/L,其他指标达Ⅲ类。 |
龙岗河 |
西湖村 |
Ⅲ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38.73) 化学需氧量(-36.95) 氨氮(155.60) 总磷(-20.79) |
1.98 |
23.1 |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5.54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7.17mg/L,氨氮低于5.355mg/L,总磷低于0.67mg/L。 |
坪山河 |
上垟 |
Ⅲ |
劣Ⅴ |
未达标 |
氨氮/0.41 总磷/0.71 |
溶解氧39.63) 化学需氧量(8.65) 氨氮(45.87) 总磷(59.22) |
3.22 |
45.2 |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4.58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2.58mg/L,氨氮低于3.14mg/L,总磷低于0.48mg/L。 |
深圳河 |
河口 |
Ⅴ |
劣Ⅴ |
未达标 |
溶解氧/0.83 氨氮/0.58 |
溶解氧(-78.73) 化学需氧量(24.13) 氨氮13.44) 总磷(-27.75) |
3.49 |
2.8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
茅洲河 |
洋涌大桥 |
Ⅳ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355.76) 化学需氧量(-57.58) 氨氮(-60.54) 总磷(-45.66) |
2.48 |
-54.3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6.46mg/L、总磷低于1.3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
茅洲河 |
共和村(左) |
Ⅳ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34.63) 化学需氧量(-19.86) 氨氮(-55.27) 总磷(-56.20) |
3.77 |
-53.5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
茅洲河 |
共和村(右) |
Ⅳ |
劣Ⅴ |
达标 |
— |
溶解氧(24.44) 化学需氧量(-0.44) 氨氮(-50.67) 总磷(-58.81) |
4.03 |
-51.2 |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
注:
1、为便于相互核对,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重点河流评价方法,即将年度整治目标转化为相关指标的浓度限值进行评价。
2、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3、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