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2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9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9〕1093号)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断面2019年12月水质达Ⅴ类,深圳河河口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观澜河企坪断面水质达Ⅴ类。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9〕1093号),2月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河流 | 断面名称 | 水质目标 |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 备注 |
观澜河 | 企坪 | Ⅲ | Ⅲ | 达标 | — | 溶解氧(11.08) 化学需氧量(6.45) 氨氮(-60.78) 总磷(-29.17) |
0.57 | -26.6 |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
龙岗河 | 西湖村 | Ⅲ | Ⅳ | 达标 | — | 溶解氧(46.86) 化学需氧量(5.62) 氨氮(-57.85) 总磷(-11.11) |
0.78 | -24.6 |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
坪山河 | 上垟 | Ⅲ | Ⅲ | 达标 | — | 溶解氧(-21.87) 化学需氧量(-46.83) 氨氮(-72.41) 总磷(-10.00) |
0.49 | -41.0 |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
深圳河 | 河口 | Ⅴ | Ⅳ | 达标 | — | 溶解氧(129.48) 化学需氧量(-24.17) 氨氮(-37.56) 总磷(4.76) |
1.04 | -23.2 |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
茅洲河 | 洋涌大桥 | Ⅳ | 劣Ⅴ | 未达标 | 氨氮/0.07 | 溶解氧(-8.45) 化学需氧量(-29.03) 氨氮(22.29) 总磷(-13.04) |
1.27 | -0.8 |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
茅洲河 | 共和村(左) | Ⅳ | Ⅴ | 达标 | — | 溶解氧(-6.04) 化学需氧量(-13.04) 氨氮(5.00) 总磷(143.75) |
1.20 | 42.5 |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
茅洲河 | 共和村(右) | Ⅳ | Ⅳ | 达标 | — | 溶解氧(-12.30) 化学需氧量(1.60) 氨氮(35.37) 总磷(76.47) |
1.19 | 36.7 |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
注:
1、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2、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3、龙岗河吓陂断面因疫情原因道路封闭无法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