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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11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Ⅴ类标准。

  2021年度目标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共和村、洋涌大桥、坪山河上垟和观澜河企坪断面水质达Ⅳ类,龙岗河西湖村断面水质达Ⅴ类或以上,龙岗河吓陂断面文件中未有规定,暂与西湖村相同为水质达Ⅴ类或以上。深圳河河口断面文件中未有规定,暂按2020年标准评价。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11月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21年11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责任城市

时间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备注

深圳

2021.11

深圳河

河口

达标

溶解氧(-51.93)

化学需氧量(-42.86)

氨氮(110.00)

总磷(21.05)

1.07

8.8

2021年水质

达Ⅴ类。

深圳/东莞

2021.11

茅洲河

洋涌河

大桥

达标

溶解氧(-32.06)

化学需氧量(18.52)

氨氮(276.67)

总磷(62.50)

1.08

82

2021年水质

 达Ⅳ类。

深圳/东莞

2021.11

茅洲河

共和村(右)

达标

溶解氧(-38.58)

化学需氧量(-19.05)

氨氮(41.30)

总磷(-18.18)

0.8

-8

2021年水质

达Ⅳ类

深圳/东莞

2021.11

茅洲河

共和村(左)

达标

溶解氧(-34.89)

化学需氧量(-15.00)

氨氮(63.27)

总磷(22.73)

1

15.8

深圳

2021.11

观澜河

企坪

达标

溶解氧(0.95)

化学需氧量(-21.88)

氨氮(-24.24)

总磷(0.00)

0.53

-12.1

2021年水质

达Ⅳ类。

深圳

2021.11

龙岗河

吓陂

达标

溶解氧(27.00)

化学需氧量(1.69)

氨氮(-68.18)

总磷(-60.00)

0.44

-47.6

2021年水质

达Ⅴ类及以上。

深圳

2021.11

龙岗河

西湖村

达标

溶解氧(1.11)

化学需氧量(3.73)

氨氮(-60.00)

总磷(-30.00)

0.61

-31.7

2021年水质

达Ⅴ类及以上。

深圳

2021.11

坪山河

上垟

达标

溶解氧(4.94)

化学需氧量(14.29)

氨氮(-43.59)

总磷(6.67)

0.47

-4.7

2021年水质

达Ⅳ类。

  注: 1、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2、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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