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根据单位、个人的申请,依据信用修复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意信用修复。现将2024年11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名单(附件1)、申请人提交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附件2)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径直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755-28333822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12栋
附件:1.2024年10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名单
2.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