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于2023年第三季度开展了部分企业污染源日常监管及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结果公示表(第三季度第二批)
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局日常“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3次)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