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于2023年第三季度开展了企业污染源日常监管及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结果公示表(第三季度)
2.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结果公示表(第三季度第三批)
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日常“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3次)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