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监管工作要求,我局于2023年10月18日开展了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源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跨部门随机检查结果公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