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4年2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日常“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检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2次)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