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于2024年第三季度开展了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日常“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检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4次)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