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分别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局、深圳市宝安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4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分别联合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局、深圳市宝安应急管理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2026年第4次)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