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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关于2020年5月污染源环境监测“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粤环办〔2015〕1384号)、市人居委《深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深人环〔2016〕60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印发了《龙华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随机抽取污染源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相结合的“双随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已完成了2020年5月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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