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于2021年11月期间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企业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