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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关于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202601)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现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度,形成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202601)(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现对该承诺书(202601)进行公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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