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
繁體
—
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首页
深圳政府在线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环保业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题服务
>
专题专栏
>
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事后环节
>
行政检查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深环龙华责改字〔2021〕GL12号-〔2021〕GL1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信息来源: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6-07 16:51
字号:【
大
中
小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深环龙华责改字〔2021〕GL12号、〔2021〕GL1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清单.pdf
深环龙华责改字〔2021〕GL12号-深圳市高宝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pdf
深环龙华责改字〔2021〕GL13号-深圳市高宝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pdf
为您推荐:
相关政策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