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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环光明解查(扣)字〔2023〕2001号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信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或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现将深环光明解查(扣)字〔2023〕2001号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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