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含各管理局)作为被告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5宗,2020年度结转行政诉讼案件25宗。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或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上诉)案件33宗,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案件4宗,未审结案件3宗。
2021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针对各区管理局的行政复议案件5宗(含2020年度结转1宗,2021年受理4宗),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宗(维持2宗,终止2宗,撤销1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含各管理局)作为被申请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12宗,2020年度结转行政复议案件9宗;经复议机关审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10宗(维持88宗,驳回复议申请4宗,终止17宗,撤销1宗),未审结案件1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