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2021〕6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三批企业名单,共32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面反馈给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83590514,邮箱:zdxtc@meeb.sz.gov.cn。反馈意见应包含异议理由及具体的依据证明,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三批企业名单(32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