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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联合执法计划的公示

  根据市联席办《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与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拟于2023年2月9日-10月31日期间开展日常“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检查,现将检查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应急局日常“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检查计划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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