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公示的通报》有关要求,我局拟于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开展日常“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检查,现将检查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日常“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检查计划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