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深法制函〔2016〕430号)的要求,我委对已有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进行了梳理,现将更新后的《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