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况
2025年以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学习好、贯彻好《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任务,推动生态环境普法走深走实,为美丽深圳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一是强化系统化培训。将法典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生态环境部参与法典编纂的专家开展3场专题辅导,覆盖市生态环境系统及其他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干部职工逾1200人次。二是创新开设生态环境法典“微课堂”。坚持线上线下协同联动,依托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节点,通过“专家释法+互动普法”的形式,举办线下“微课堂”13场;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系列推文普法14篇,借助户外LED大屏开展法典公益展播,扩大法典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
(二)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一是强化内部学法练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新法新规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以学促练、以练促干,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履职本领。二是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推行“执法普法一体化”模式,在行政执法各环节开展普法。探索培育“一区一特色”生态环境普法阵地和各类普法品牌,构建全方位立体普法宣传矩阵,组织开展“益企普法圳在赋能”“送法规进社区”“普法流动站”等各类普法活动440余场。
二、主要履职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将普法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将普法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和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印发2025年普法工作要点及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职责,构建“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全体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局党组会、法治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161次。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新法新规,开展专题讲堂、培训辅导等活动205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二是强化执法练兵淬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移动源执法技能竞赛、VR实景模拟考练、跨部门联合实战竞赛及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市级层面举办各类技能培训23场,累计培训逾1500人次。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技能大赛,其中坪山管理局荣获省首届排污许可技能大赛团体二等奖、全国环境应急实战应用竞赛第二名,2名执法员获省厅通报表扬。
(三)提升全民生态法治素养。一是丰富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普法需求调查,精准对接公众普法诉求。依托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常态化推进法律“六进”,组织开展“沉浸式互动+场景化体验”等各类普法活动346场,推出区域环评、无废城市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等系列法治宣传内容200余条。深入打造“宁静课堂”,组建由律师、公务员等志愿者组成的噪声防治讲师团,累计开课60场。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福田区生态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光明环保顾问党群服务中心、宝安“生态宝安 普法入园”、龙岗“龙城生态文明议事厅”等普法阵地作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格局。持续深化盐田“生态氧吧”、大鹏“普法流动小站”等特色普法品牌,开展生态环境特色品牌系列宣传活动。创新打造福田“生态治理联盟”、盐田负氧离子监测阵地综合宣传平台等特色样板,构建队伍发力、阵地落地的全域普法体系。
(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行精准滴灌企业普法。深入推进“环保主任”“环保顾问”制度,通过配套编制分行业帮扶手册、上门巡回普法、开展合规指导等形式,帮扶指导企业863次、召开普法培训会185场,覆盖企业逾1.6万家。二是深化“执法+普法”模式。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联动媒体开展工地、高新企业专场及油气回收等执法直播3次,累计观看逾60万人次。创新实施执法“观察期”、轻微违法免罚告知承诺等制度,优先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监管手段,引导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三是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向省生态环境厅、市司法局报送典型案例共21宗,在局官网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及典型案例专栏发布典型案例24宗。龙岗管理局依托龙城生态文明议事厅,开展以案释法宣传11场,覆盖辖区企业60余家。
三、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情况
(一)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年度动态更新,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年度工作重点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清单与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2025年清单设六大类22项任务,重点部署“八五”普法验收及《生物安全法》等新法宣贯内容。2026年清单优化为五大类体系,新增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板块,突出《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新法学习宣贯工作。
(二)强化清单执行监督。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年度普法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明确责任主体、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要内容,建立“督查+述法+总结”监督机制。
四、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以来,我局普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普法形式不够丰富、普法方式创新探索还需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普法能力水平。
(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能力。
(二)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普法成效。持续打造“生态环境普法+”品牌,结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探索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普法活动,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新场景。
(三)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学习领会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系统宣传解读法典。持续丰富生态环境法典“微课堂”活动形式,讲好美丽深圳法治故事,为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典主题宣传,扩大法典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