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风险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工作已纳入我局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就《实施办法》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6月30日15:00-17:0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1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由我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遴选有代表性的9名听证参加人。本次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填写《听证参加人报名表》(附件3),并于2026年6月17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jwfgc@meeb.sz.gov.cn(联系人:黄先生,电话:23911882)。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6月18日前另行公告。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3.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