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保护和持续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适应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我委对《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办法》(深人环〔2014〕40号)进行了修订,草拟了《深圳市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和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29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深圳人居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和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