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于2018年10月10日举行了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听证会,听取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回应了各方问询,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1992年深圳率先全国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95、2000、2006和2015年进行4次修编。受城市快速开发建设影响,我市早年划入水源保护区的村落和建成区不断发展,至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前已形成规模,深圳、铁岗、石岩、雁田水库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大量建成区,面积约56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120万。为解决建成区对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南山、宝安、龙岗等区拟规划建设一批物理隔离工程,改变汇水流向,削减污染负荷,进一步提升水库水质。此外,市水务局已印发全市城市饮用水源规划调整,拟取消部分小型水库供水功能,优化构建新的供水格局。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的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要求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8〕672号)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新一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修编工作,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完成了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和图册。
为保障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二、听证会举办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举办时间: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
听证会举办地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06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1名)
金闻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听证组成员(2名)
张晓波,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李本东,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三)听证陈述人(2名)
厉红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高薇,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四)书记员(1名)
陈晓鹏,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五)听证参加人(15名)
专家:李娟、赵振业;
市人大代表:张育彪、梁金兴;
市政协委员:安邦强、吴刘菊兰;
企事业单位代表:朱劲民、庄毅璇、谢丹霞、高海腾;
市民代表:曹恩浩、廖瑞荣、姜厚良、唐泽权、罗志斌。
(六)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听证会核定听证参加人名额为15名,通过自愿报名方式参加听证会。
四、听证会基本情况
我委于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32会议室召开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组应到3人,实到3人;听证陈述人应到2人,实到2人;听证参加人应到15人,实到14人,符合行政听证相关规定。
按照听证议程,听证会工作人员首先核实了到场人员情况,并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了听证会纪律及会议议程。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进行了陈述。到会的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并向听证陈述人提出了相关问题。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以及建议进行一一回应,并作出详细说明。经过听证陈述人详细答疑,听证辩论阶段无人提出辩论要求。最后,各听证参加人表达了自己的总结性意见,听证会参加人员进行了最后陈述,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五、各方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及处理情况
(一)各方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本次听证会,与会代表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经归纳主要包括以下意见建议:
1.质询长流陂水库是否取消供水功能及方案中是否有长流陂水库水源保护区;
2.在保护水源的同时,建议考虑利用海水淡化技术作为饮用水源;
3.建议9座拟取消供水功能水库在取消其对应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建议采用现代化手段及科学技术来实现水源保护区的高质量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
(二)主要意见处理情况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对上述意见建议回应和处理:
1.长流陂水库取消供水功能情况
根据市水务局印发的《深圳市城市饮用水源规划调整方案》,长流陂作为备用水源,近年来未进行供水,因此取消长流陂水库供水功能。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部分水库取消供水功能后供水保障方案的函》(深水函〔2018〕1740号),长流陂水库取消供水功能后,片区供水通过联合调度方式从五指耙水厂、松岗水厂、朱坳水厂、凤凰水厂、立新水厂进行清水调度。目前,宝安区已拆除长流陂水库取水口,全面停止供水。
本次优化调整,相应的取消长流陂水库水源保护区,并在调整方案第25、26页中进行了相关描述。
2.海水淡化技术作为饮用水水源情况
目前海水淡化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今后将作为饮用水源管理的新课题进行研究。
3.拟取消的水源保护区情况
根据市水务局印发的《深圳市城市饮用水源规划调整方案》,全市拟取消长流陂、大山陂、矿山、炳坑、白石塘、黄竹坑、甘坑、苗坑、岗头9座小型应急水库,将清林径等大型水库作为应急水源。全市供水水库总库容仅减少2.4%,调蓄能力保持不变,可满足全市应急备用水源90天的高标准要求。调整后,我市优化调整方案相应取消7个水源保护区。对这些调出水源保护区的区域,我市将采取严格的准入条件,严控增量,发展绿色、低碳、环保型产业,并在相应的供水保障工程完工前,仍按照原水源保护区的等级进行管理,避免拟取消的水源保护区环境遭到破坏。
4.现代化手段及科学化技术管理水源保护区情况
今后,我市将采用现代化手段及科学化技术,实现全天候、无死角的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
六、听证情况评述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4位听证代表均对《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表示支持,本次调整可行而且必要,同时,建议调整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确保全市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回应和采纳,最终形成听证报告供决策参考。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