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我委对原《深圳市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公平竞争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10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一号福田保税区管理局大楼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信访办201室收,联系电话:83598341(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czdxfk@szhec.gov.cn
(三)通过深圳人居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
附件:1.《深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