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决策部署,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效能,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我委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附件1、2),现向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相关可研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将反馈意见于2018年1月3日前按附件3格式反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范秀敏
联系电话:0755-23911913
传真:0755-2391922
电子邮件:fanxiumin@szhec.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