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等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我局”)就《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送审稿)》于2022年4月27日15:00在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32室举行听证会。经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组成员
覃保珍(主持人),工作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黄 蕾,工作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莫自清,工作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听证陈述人
刘 畅,工作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书记员
闫 越,工作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听证代表
人大代表:胡 婧
市政协委员:庄义婷
专家学者:韦志洪、洪志明、许立杰
企事业单位代表:朱闻博、蒋 婷
市民代表:余 杭、王 纯
五、听证旁听人员
陈 颖、薛 菲、曹小兵
联系人:闫 越
联系电话:0755-23918506/1346638855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