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现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清单(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2.深环坪山责改字〔2024〕60号、61号、6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