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现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22日)、深环(坪山)责改字〔2025〕5号-7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