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实施《2023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VOCs和NOx排放量季度滚动核算,完成117家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深入开展宝安区VOCs治理攻坚,打造100个典型示范企业。对发电企业、锅炉、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方面污染治理予以财政补贴,全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累计支出4200多万元,补贴企业44家。提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拓展为全市范围,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全国领先。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巡测7.7万公里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机扫率达98.66%。积极应对不利天气,全年启动大气污染强化减排9次。
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浓度连续十年全面达标,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较去年提高5.7个百分点,改善幅度领先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创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以来最好水平;PM2.5年平均浓度为17.6微克/立方米,在全省21个地市中,排名第1;臭氧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大幅下降16微克/立方米;全市灰霾天数首创零记录,“深圳蓝”已成为我市的靓丽城市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