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全力推进落实《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各项治理措施,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2016年我市PM2.5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10%;灰霾天数27天,为24年以来最少的一年。具体工作如下:
一、逐步完善大气环境管理政策。
(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编制工作,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二)编制“十三五”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
结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起草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提出了柴油车污染控制、淘汰老旧车辆、推广新能源车辆、泊岸转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30项“十三五”重点治理任务。
(三)定期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在发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浓度情况的同时,每月向媒体公开通报我市以及各区空气质量状况。不仅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也督促各有关部门积极治理大气污染。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一)持续提升电厂污染治理水平。
完成妈湾电厂剩余3台发电机组燃气点火改造,彻底杜绝冒黑烟现象;严格要求妈湾电厂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目前该电厂不但达到了国家最严格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标准,已更进一步降至燃气机组排放标准以下。东部电厂燃气机组也开展了脱硝改造,为我市全面推动燃气机组脱硝改造,进一步减排氮氧化物排放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二)积极推进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市人居环境委联合深圳海事局和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关于船舶靠泊深圳港期间强制使用低硫燃油的通告》,从10月1日起强制船舶靠泊期间转用低硫燃油。截至12月底,已有4450余艘次远洋船舶使用低硫燃油。通过全力推进岸电设施建设,蛇口港、盐田港、大铲湾港和妈湾煤码头已建成12个泊位的岸电设施,深圳成为全国岸电设施最多的港口。
(三)深入推进VOC污染治理。
开展重点行业VOC治理,基本完成全市集装箱、自行车、汽车行业涂装生产线低挥发性改造。出台《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特区技术规范,联合家具行业协会对180多家规模以上家具企业开展宣贯,加快推进VOC排放龙头行业水性化改造进展。开展VOC重点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完成16家重点排放企业在线监测安装条件评估,选取6家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此外,委托第三方对工业涂装企业涂料进行抽样监测,累计完成150批次采样检测。
(四)持续开展锅炉污染治理。
2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污染锅炉执法检查,对全市8家水泥砖制造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违规燃用废旧家具、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企业依法查处。4月份起,委托深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采样检测,截至12月底,累计完成450批次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采样检测。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65台污染锅炉改造。
(五)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强化日常监管和检查整改。开展扬尘污染源现场检查。共检查施工工地609家次,通报督促120家次整改;道路尘土量抽检600条次,通报68条次加强道路保洁和扬尘防治。
推广使用科技手段控制扬尘污染。超过200家在建施工工地安装使用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在宝安区西部沿江新城约3平方公里土地整备区和妈湾电厂2个煤场约6万平方米的场地推广使用抑尘剂控制大面积扬尘污染;在宝安区、龙华区和福田区推广使用炮雾车进行重点区域降尘。
2016年全市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六)大力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
制定印发了《2016年深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方案》,组织各区对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进行核实,逐步完善机械管理台账。组织企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累计完成检测10000台次,引导企业购买电动及清洁能源叉车,逐步淘汰老旧非道机械,并开展小范围的DPF后处理装置改造试验,截至12月已有39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DPF。加强执法,组织各区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抽查,累计完成超过1000台机械执法抽查任务。
(七)积极开展油烟污染防治。
开展全市286家重点饮食企业现场检查,完善全市重点饮食企业信息登记。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对58家6个灶头及以上重点饮食企业进行执法督查,重点饮食企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状况总体良好。指导和督促市城管局及各区开展露天烧烤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了10650余宗非法烧烤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