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日期:2017-06-29 信息来源: 字号:【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6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洋、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

  四、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7年度目标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20%,其它水质指标达到Ⅴ类;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和观澜河企坪断面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10%,其它水质指标持续改善。

  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断面2017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中的标准评价,即深圳河河口断面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余指标达Ⅴ类。

  五、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六、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6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17年6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备注
观澜河 企坪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0.86
总磷/0.09
溶解氧(2.19)
化学需氧量(-46.64)
氨氮(-37.09)
总磷(-25.22)
3.11 -33.4 2017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3.19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1.67mg/L,氨氮低于6.01mg/L,总磷低于0.77mg/L。
龙岗河 吓陂 劣Ⅴ 达标 溶解氧(69.84)
化学需氧量(32.42)
氨氮(7.29)
总磷(-41.37)
1.72 -20.2 2017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5.54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7.17mg/L,氨氮低于5.355mg/L,总磷低于0.67mg/L。
龙岗河 西湖村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0.22 溶解氧(9.35)
化学需氧量(-26.04)
氨氮(-28.35)
总磷(-37.71)
2.36 -32.0 2017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5.54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7.17mg/L,氨氮低于5.355mg/L,总磷低于0.67mg/L。
坪山河 上洋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2.00
氨氮/0.22
总磷/0.03
溶解氧(-44.28)
化学需氧量(58.20)
氨氮(78.97)
总磷(31.55)
2.42 57.0 2017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4.58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2.58mg/L,氨氮低于3.14mg/L,总磷低于0.48mg/L。
深圳河 河口 劣Ⅴ 未达标 氨氮/1.14 溶解氧(-39.44)
化学需氧量(-33.00)
氨氮(187.58)
总磷(164.57)
4.18 123.9 2015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洋涌大桥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1.59
化学需氧量/1.21
氨氮/2.23
总磷/2.79
溶解氧(-69.17)
化学需氧量(164.07)
氨氮(158.56)
总磷(226.94)
16.63 188.9 2017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6.46mg/L、总磷低于1.3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左)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1.70
化学需氧量/0.36
氨氮/1.01
总磷/0.95
溶解氧(-66.67)
化学需氧量(74.60)
氨氮(128.31)
总磷(96.96)
12.63 109.4 2017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右)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1.74
化学需氧量/0.15
氨氮/1.13
总磷/1.06
溶解氧(-10.34)
化学需氧量(58.82)
氨氮(164.09)
总磷(145.41)
13.18 146.5 2017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注:

  1.未监测统一用长划号填写;

  2.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3.为为简化计算,便于相互核对,按省中心的重点河流评价说明来评价,即参照2016年水质指标年均值,将2017年度整治目标转化为相关指标的浓度限值,详见备注;

  4.深圳河河口断面暂执行2015年水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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