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共监测11座主要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各饮用水源水库均设水库中和取水口2个监测点位。
(二)监测项目
透明度、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叶绿素a、电导率和蓝绿藻密度32项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表3的特定项目80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第三季度监测的11座主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11座水库中,Ⅱ类水质的水库占81.8%,Ⅲ类水质的水库占18.2%。第三季度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见表1。
表1:2023年第三季度深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备注:罗田水库因提质扩容,本季度无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