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1年下半年,深圳市共监测12座主要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各饮用水源水库均设水库中和取水口2个监测点位。
(二)监测项目
透明度、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叶绿素a、电导率和蓝绿藻密度32项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表3的特定项目80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1年下半年监测的12座主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其中11座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占91.7%。2021年下半年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见表1。
表1 2021年下半年深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