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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开展陆域入海排污口联合执法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10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联合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深圳海警局大鹏工作站开展新区陆域入海排污口联合执法行动。

-信息稿-10.30联合执法行动_1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主要检查了太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水产养殖的两个入海排污口,联合执法行动组利用约谈询问、无人机监测和溯源执法等手段,排查入海排口水质情况,经检查,未发现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同时,在入海排污口采集了水样送检,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将持续跟进后续监测结果。

  联合执法行动组召开了现场沟通协调会议,就新区陆域入海排污口监管工作达成共识:一是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做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达标攻坚的重要意义。二是严格把控,及时核实。对新区存在的疑似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清单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核实排污口实际情况,提高新区对入海排口掌控力度。三是清理整治,查漏补缺。对发现的疑似违法排污和环境污染损害开展监测及溯源执法,做到有效清理和整治,确保污染防治攻坚落到实处。

-信息稿-10.30联合执法行动_2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将继续落实省、市关于近岸海域污染联合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以联合行动为契机,继续强化海陆统筹、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加强与海洋综合执法、海事、海警等海上执法队伍的协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收官战,助力新区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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