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有关要求,依法推动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5月24日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环综合〔2021〕4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环综合〔2021〕43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