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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深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相关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择优编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3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能源、印染、电镀、线路板、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聚焦于原辅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污染防治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八大领域,能够从“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控制及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收集和处理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清洁生产技术、设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应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二)符合国家和我市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三)环境效益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达到实际应用要求,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2年6月30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在深圳范围内具有较好的推广和应用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六)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产权纠纷,有相关的专利、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七)除非具有明显不同亮点,否则已纳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1年)》和《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2年)》的同类同质方案不再予以考虑。(以上技术汇编可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专题专栏-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知识智库”栏目查看。)

  三、征集流程

  (一)初步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我局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

  (二)技术评审。对于通过初审的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

  (三)征求意见。根据技术评审情况,筛选出优秀方案并局内外广泛征求意见。

  (四)纳入汇编。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最终筛选出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3年)》。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编写《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书(2023年)》(附件1,一个技术、工艺、设备或产品编制一个报告)、《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荐汇总表(2023年)》(附件2,一个申报单位填写一份),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我局(收件地址:福田区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20室污染源管理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林女士,23911781);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xinyu@meeb.sz.gov.cn,邮件名称格式为“技术名称+行业+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接收。

  五、其他

  (一)我局将通过深圳市清洁生产交流会、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对纳入汇编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广泛推广,并优先推荐纳入汇编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到国家、省、市各类技术导向目录。

  (二)港资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若纳入汇编,将直接推荐至“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可申报示范项目(I)类和(Ⅱ)类,成功申报可资助港币45万元和65万元。

  (三)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对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指导,推动本辖区、本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附件:

  1.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书(2023年)

  2.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荐汇总表(2023年)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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