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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简介

  一、简介

  香港环境局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08年联合启动实施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旨在通过资助项目和技术推广活动,鼓励港资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作业方式,助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现香港特区政府拟继续拨款港币3.11亿元,专款用于延展新一期“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五年(2020-2025年)。

  二、资助项目及资助额

  (一)实地评估

  1、项目范围:环境技术服务供应商协助港资工厂有系统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善方案。

  2、资助额:香港特区政府资助50%的费用,每个实地评估项目资助上限为港币45000元。

  (二)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分为两类:示范项目(I)及(II)。

  1、示范项目(I):鼓励工厂广泛采用具成效的清洁生产技术。申请厂户须从示范项目(I)的技术名单中选取技术。香港特区政府资助项目总投资额50%的费用,每个项目资助上限为港币45万元;

  2、示范项目(II):鼓励工厂研发及创新清洁生产技术。香港特区政府资助项目总投资额50%的费用,每个项目资助上限为港币65万元;

  (三)机构支援项目

  1、向香港的非牟利行业协会或专业团体提供资助,举办以行业为本的宣传推广活动,以鼓励不同行业广泛采用具有成效的清洁生产技术。

  2、资助额:香港特区政府资助不高于项目总投资额90%。

  三、申请资格

  (一)企业资助项目

  按照香港商业登记条例(310章)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1、在香港设立工厂或包括含污染工序的工厂式企业;2、在广东省设置工厂,其经营方式可为独资、合资或“三来一补”;

  3、其中一位主要股东为香港居民(自然人)并同时为在广东省运作的一家工厂的主要股东。

  (二)机构支援项目

  香港的非牟利行业协会或专业团体,并须在香港注册或为法定组织。(申请资格的详情,请参阅《申请资助指引》)

  四、申请时间

  全年均接受申请

  五、申请方法

  申请表格可向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索取或从网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leanerproduction.hk

  六、联络资料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电话:(852)27885588(香港)

  (86755)86156942(深圳)

  电邮:enquiry@cleanerproduction.hk

  附件:“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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