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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深圳市一些地方建筑废弃物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2024年7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深圳市发现,深圳市一些地方建筑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缺失,全过程监管不到位,跨区域违法违规处置问题时有发生,环境污染风险隐患较大。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大,年均超8000万立方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能力。但是督察发现,一些地方规划的消纳场所建设进度滞后,处理能力不足,建筑废弃物处置矛盾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消纳场所规划和建设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发现,全市11个区除光明、南山区外,均未印发建筑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市级层面虽已印发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但有关消纳场项目建设明显滞后。规划现状评估认为具备1654万立方米消纳库容的4座固定消纳场,实际上2021年以来仅消纳约53万立方米,便不再具备消纳能力;要求2021年底前建成的芙蓉固定消纳场,截至目前仍未具备消纳条件;规划建设的7座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目前均未建成,有关消纳场所规划建设进展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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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规划建设的7座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目前均未建成

  (二)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深圳市虽已出台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并启用智慧监管系统,对建筑废弃物处置实行电子联单管理,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情况。

  部门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处置问题。督察发现,宝安沙井中国水电八局项目部拆除工程和龙岗深汕铁路8标段斜井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排放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南山电子科技园项目和福田皇岗口岸综合业务楼项目的施工单位违反联单管理制度,擅自将装修废弃物交由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中转站进行处置;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田坑村某地块“复绿”工程违规消纳建筑废弃物;小漠镇在海岸边设立建筑废弃物临时堆放点,违规混填各类建筑废弃物总量近1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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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在海岸边违规混填各类建筑废弃物

  违规项目污染环境,存在破坏生态隐患。督察发现,宝安宝鑫源环保公司、龙岗赖屋路中转站等未经备案违规消纳建筑废弃物,普遍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防雨防渗措施不足、泥浆水直排等环境污染问题;龙岗坤鹏环保公司、龙华深大城际1标土建三工区配套渣土分离项目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处置建筑废弃物;盐田港东区地块非法建筑废弃物堆场违规收集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总砷、石油烃总量均超过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环境风险隐患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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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盐田港东区地块非法建筑废弃物堆场违规收集堆放工业固体废物

  (三)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问题时有发生

  经统计,深圳市近三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超半数需外运处置,对外依存度较高。2021年以来,深圳市非法转移倾倒建筑废弃物至周边城市案件数量高达500余宗。督察发现,宝安区智宏环保公司违规转移建筑废弃物至外地,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建筑废弃物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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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宝安区智宏环保公司违规转移4车建筑废弃物至外地

  三、原因分析

  深圳市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对建筑废弃物处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规划落实推进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建筑废弃物跨区域违规处置问题时有发生。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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